办理条件: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信息变更提供:
(1)证明变更事由的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应批复文件或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和公积金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信息变更:
(1)由职工本人到中心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信息与系统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单位情况证明。
(2)由单位专管员到中心办理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职工或单位提供办理要件→营业部或办事处审核→柜员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